一、政策名稱
《連州市大學生入伍補助發放暫行辦法》
二、政策制定背景及依據
為鼓勵大學生應征入伍,支持國防和軍隊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廣東省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退役軍人事務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大學畢業生入伍補助發放暫行辦法的通知》(粵征〔2019〕47號)等有關規定,制定《連州市大學生入伍補助發放暫行辦法》。
三、補助對象和標準
連州市應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含高職)應(往)屆畢業生,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生和新生,且服義務兵役滿2年的。
高校在讀生和新生每人2萬元,專科畢業生每人3萬元,本科畢業生每人4萬元,碩(博)士畢業生每人5萬元。
四、經費保障
市財政按發放標準予以補助,每年據實清算;所需經費由市財政負責。
五、發放方式
補助采取一次性發放方式,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于大學生士兵服義務兵役滿2年后,直接支付到士兵家庭或個人賬戶。未服滿2年義務兵役的,不予發放。
大學生士兵服義務兵役2年后,由市兵役機關將服滿2年義務兵役的大學生士兵名單通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根據名單發放大學生士兵入伍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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